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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夏季街路大排档设置6标准 申请时需提交7份材料
时间:2014-04-04 09:23  浏览次数:

  生活报4月4日讯 为全面加强夏季期间街路餐饮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3月15日,哈市城管局对全市餐饮大排档摸底调查,4日起,哈市将对街路餐饮进行审批,5月1日前结束审批。

  据了解,2014年街路餐饮设置数量和街路点位,原则上以2013年审批设置的数量和街路点位为主,部分街路设置数量和点位适当调整、总体限量,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0条街、1300处以内,其中:道里区20条街、不超过200处,道外区30条街、不超过500处,南岗区30条街、不超过400处,香坊区20条街、不超过200处。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街路餐饮和啤酒广场应当办理临时占道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缴纳占道费和占道押金。并依据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照。

  街路大排档设置

  6标准

  1.街路餐饮应设置在临街店面门前人行道或休闲广场路段,人行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米,预留人行通道宽度大于(等于)1.5米,不占用防火通道、小区出入口等,路口30米内禁设,周边商家业户同意临时设置,每处街路餐饮占道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

  2.根据不同街路环境和实际情况,每个区打造街路餐饮示范项目街区(特色街、文化街)。

  3.街路餐饮应设置景观通透式围栏设施和审批公示板。围栏设施应与周边区域、街路环境和店面风格相统一、协调。围栏设施由辖区城管部门负责提报设计方案,市城管局统筹确定。审批公示板由市城管局统一制作颁发。围栏设置应人性化,合理预留行人通道、出入口。

  4.每一条街设置的街路餐饮棚伞设施样式、规格、颜色应统一,颜色以绿色、白色、咖色为主色调,高度不超过1米。棚伞设施由哈啤、雪花、青岛等啤酒厂家或相关企业负责提供。

  5.街路餐饮设置敞口式公共垃圾收集容器,饭店室内无厕所或室内厕所无法满足需求的,配备移动公厕。每个餐桌铺设防污地毯,配备小型餐桌垃圾桶、钎子桶、酒瓶架、烟灰缸等设施,环卫设施数量满足实际需求。

  6.街路餐饮管理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维护环境卫生和容貌,经营期间全过程保洁。

  街路大排档

  工作流程8大步

  1、街路餐饮经营业户提出申请

  2、辖区城管部门初审

  3、具备审批条件的经营业户与啤酒厂家签署棚伞使用协议

  4、填报审批材料

  5、收取占道费、占道押金和环境设施抵押金

  6、颁发临时占道许可

  7、设置围栏和棚伞设施

  8、向市城管局备案、通知辖区管理和执法部门

  申请时

  需提交7份材料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

  2、与周边商家业户签订的协议书

  3、与啤酒厂家签订的棚伞使用协议书

  4、证明在自家店外经营的相关材料

  5、占道位置平面示意图

  6、占道位置现状照片

  7、街路餐饮规范文明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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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