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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营山县近日出台了《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因婚丧嫁娶、乔迁、做寿、节日庆典等事宜在农村举办家庭聚餐的食品安全立下 “铁规矩”。
《办法》规定,各乡镇政府要整合辖区安办、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构建乡村监管信息网络。对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农村家宴实行提前48小时备案审查制度。乡镇在接受登记备案时,同时发放 《营山县农村家宴制作食品安全要求告知书》。对就餐人数超过300人的农村家宴,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派专业监管人员进行餐前现场食品安全指导。
据了解,制作农村家宴要具备基本卫生条件,不具备相应卫生条件的农村家宴不得制作凉菜,不得制作加工海鲜类食品和甲鱼食品。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长期从事农村家宴服务的厨师和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登记,免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按照从业要求,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家宴服务工作。
(特约通讯员 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