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七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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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监督重点。认真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二是拓展线索来源。通过定期与律师座谈、与法院沟通以及主动网上查询等方式,扩大线索来源。三是提高监督质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个人认真审查,集体充分研讨,检察长或检委会严格把关的办案程序。
人民网天津4月8日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日前,静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就会议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就进一步落实好会议精神制定七项措施: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认真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二是拓展线索来源。通过定期与律师座谈、与法院沟通以及主动网上查询等方式,扩大线索来源。
三是提高监督质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个人认真审查,集体充分研讨,检察长或检委会严格把关的办案程序。
四是提升监督实效。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检察建议、跟进监督、依职权监督和执行监督的衔接工作。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上下功夫,有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六是提高文书写作水平。重点提高提请抗诉书、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的说理性。
七是打造过硬队伍。积极参加“办案能手”评比、岗位练兵等活动,着力提升干警的办案水平和能力。(通讯员:邢雪梅 孙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