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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造就餐桌浪费 厦餐饮业至今无动于衷
时间:2014-01-10 13:54  浏览次数:

  

 

  中消协炮轰的餐饮业不合理收费现象,在厦门市一些餐馆也不同程度存在

  最低消费遭炮轰

  中国消费者协会称,一些餐饮经营者通过最低包间费、人均最低消费等营销手法,使得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虚高,一定程度上造就了餐桌浪费。该说法引起不少网友共鸣

  餐饮业无动于衷

  厦门市多数餐馆都有收取茶位费、餐具费,个别餐馆仍存在包厢最低消费限制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公布的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提到:“一些餐饮经营者通过最低包间费、人均最低消费等营销手法,使得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虚高,一定程度上造就了餐桌浪费。”

  这一说法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均表示“确实有浪费的嫌疑。”昨日,记者走访了厦门市多家餐馆发现,多数餐馆都有收取茶位费、餐具费,而个别餐馆仍存在包厢最低消费限制。

  昨日中午,记者从明发商业广场一带的餐饮店了解到,无论是烧烤店,还是大排档,这里的餐饮店并无包厢费或最低消费限制。不过,他们都有收取一到三元不等的餐具费或茶位费。

  相反,新景数码港的宴遇餐厅和华侨海景城的金象湾餐厅,均有不同要求的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据宴遇餐厅服务员介绍,“半包厢的最低消费是600元,但在中午时顾客人数满6人或晚上满7人,即可取消最低消费。而大包厢和封闭的包厢相对较贵,最低消费是1000元,中午人数达到7人,晚上达到10人,亦可取消最低消费限制。”而金象湾餐厅服务员则表示,包厢最低消费1280元,包含茶位费,“不能取消的,因为这是公司的规定。”

  【部门说法】

  “最低消费”有强制消费之嫌

  针对餐饮店指定最低消费规定一事,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存在强迫交易的嫌疑,“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饮店是不能独立制定最低消费限制规定的。”

  为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马丁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讲,我国法律暂无对包厢最低消费这方面的规定,不算违法。但从消费者这方看,这样的规定算是商家的“霸王条款”,有强制消费之嫌。”

  据了解,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在研究餐饮企业收取最低消费等问题,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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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