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减少用餐服务纠纷,日前,七台河市工商局以“四结合”为抓手,集中开展了全市餐饮服务领域百姓消费格式条款维权专项整治行动。
消费维权与监管执法相结合。专项行动中重点监督检查餐饮业3种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其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和知情权行为;是否存在收费不合理、信息不透明行为;是否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店堂告示,限制消费或强迫消费者接受或提服务过程中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或利用“霸王”条款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等。此次行动中,共对4家违法餐饮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消费维权与提升餐饮企业法制意识相结合。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餐饮业存在霸王条款的现象多数存在饭店(包厢)规定最低消费、不允许自带酒水、所谓的消毒碗筷单独收费、一次性餐巾收费不合理等现象。针对这些情况,他们在餐饮企业中采用逐户发放宣传单、上门警示指导等方式,确保对全市所有餐饮业经营者的宣传指导到位,引导餐饮业经营者自行对店堂告示、用餐须知等格式条款进行全面清理,删除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在检查过程中对2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期限届满后,对拒不整改、屡教再犯的,予以处罚。
消费维权与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为了不把专项行动开展成为单一的执法活动。该局从深化工商效能建设入手,将专项检查行动与“三长三访三求”活动有机联系起来,专项行动之前,提前向广大消费者发放餐饮行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500份,对我市餐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调研疏理,确定了以店堂告示、通知和有关单据等是否含有免除企业主要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的检查重点。走访检查中也注重管教结合,采用与市餐饮协会联合检查走访的形式,边检查,边走访。同时,在走访过程中积极征询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征求意见53条,现场解决困难30件,未能现场解决的,通过市餐饮协会及时反馈情况。
消费维权与树立工商形象相结合。七台河市工商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次普法活动,作为一次曝光行动,也作为一次展示工商干部队伍形象的一项重要活动,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消费维权知识,发布消费维权提示和消费安全预警,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