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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珲春3月24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3月24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珲春市食药局获悉,近日,为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有效遏制和防范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近日,珲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责任书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不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珲春市食药局将对完成《责任书》规定内容的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并将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坚决遏制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