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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邯郸5月8日电(记者 袁亚光 通讯员 申雅坤)5月8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河北魏县食药监局获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显示: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结合实际情况,该局将对辖区所监管的火锅店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火锅底料专项检查。
该局要求,自行配制火锅底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将火锅底料、食品调味品的配料在醒目处进行上墙公示。购买定型包装的成品火锅底料的必须索取有效许可证件和产品检验报告,配置火锅底料筒要粘贴配置日期,配置人员及配置成分。
同时,火锅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记录登记,详细记录肉制品及水产品采购、食用油采购、添加剂及调味品采购、火锅底料配置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加“猛料”的火锅吃不得,如发现就餐异常,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3512499 1233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