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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惠市三级食品监管保障农村聚餐安全
时间:2013-12-22 17:31  浏览次数:

  长春7月24日电(见习记者 袁亚光)7月24日,记者从吉林德惠市食品安全办获悉,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该市食安办充分发挥已经构建起来的乡、村、社三级食品安全网络的协管作用,采取“3+1”的模式,实现了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有申报、有指导、有备案的全程监管,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1”监管模式是指对在农村举办的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按照乡镇政府负总责、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3”级食品安全网络和“1”个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办法,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监督的管理模式。“3”级食品安全网络分别是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村食品安全工作站和社食品安全信息员,“1”个监管部门是德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其中,社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指导本社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向村食品安全工作站和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村食品安全工作站主要负责30—200人之间的聚餐活动的申报、审核、现场指导和备案工作;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200—400人之间的聚餐活动的申报、审核、现场指导和备案工作,以及40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的申报、初审、报告工作;市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的40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的审核、现场指导和备案工作。

  在此基础上,为真正做到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无缝隙监管,实现群防群控,德惠市食品安全办还聘请20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团队,对本地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予以监督。在德惠市电视台和德惠市食品安全网站公布德惠市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和各乡镇食品安全举报站的投诉举报电话,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存在的不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由此,一张由乡、村、社三级食品安全网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团队编织成的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大网在德惠市已经张开。通过“3+1”的监管模式,有效地改变了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缺乏指导、缺乏监管、随意性强、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无序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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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