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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扬州1月7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1月7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扬州食药局获悉,近日,扬州市出台《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据了解,《规范》重点强调了七类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的产品,分别是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增白剂或漂白粉处理过的食用菌;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的产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及其制品。
《规范》指出,农贸市场应建立健全并公布的相关制度,不同类别摊点设置的硬件设施要求,以及销售的各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