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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兰州1月7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1月7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室获悉,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据了解,《预案》规定,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即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州政府及其食品监管部门接到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省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政府报告。
《预案》明确,该省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