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辽宁省教育厅昨日就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服务和食品安全工作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如果确实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工作,要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还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幼儿健康服务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制定防治传染病、群体健康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学校、幼儿园卫生所(室)及校医(园医)和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加强校医(园医)的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确保中小学、幼儿园预防传染病、健康体检、健康教育、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等工作的规范开展,防止群体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此外,全省各市的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逐一进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群体服用预防性药品和规范执行小学、幼儿园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等情况。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市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各市的检查结果将于4月5日前向省里通报。
幼儿园禁带外来食物入园
“谢绝外来食物”,记者跟随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到区内幼儿园检查时,在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内看到了这样的提示。
目前,沈阳市各区教育局都开展了区内幼儿园健康服务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大东区教育局介绍,近期教育局相关领导一一走访区内幼儿园排查安全隐患,并发出安全提醒,通知要求“幼儿园停止给儿童的一切用药”等。排查中,小北幼儿园在幼儿卫生保健规范、餐具用具消毒、食物来源追溯、教师保育安全意识和知识培训等方面都得到教育局肯定。
园长刘丹介绍,近期外省市出现的幼儿园私自给孩子服药、幼儿园孩子吃自带零食中毒等问题,引起了幼儿园的高度重视,“谢绝外来食物”的提示就是希望家长们配合,杜绝外带食品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幼儿园,某个孩子过生日时让家长带好吃的跟小朋友分享的现象并不少见。
沈河区某幼儿园家长姜女士说:“我儿子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我给他买的生日蛋糕,他非要带到幼儿园去,说其他小朋友过生日也都带好吃的,全班一起分享。那时候我还真没意识到这也有安全隐患。”
刘丹表示,在日常管理中,对于一些给孩子带食物的家长园里都是委婉劝回,园内也明示谢绝外来食物。
在幼儿自带药用药方面,园里也有严格流程控制。刘丹出示了15本“带药登记簿”,非严重传染病需要在园服药的幼儿,其家长要亲自把用药事项写在本子上,用药时,由保健医生亲自监督孩子服药,服药后保健医生还要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