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冰淇淋招待客户本是一番好意,不料却碰上劣质产品,导致客户吃后身体不适。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及声誉,购买冰淇淋的公司将冰淇淋的销售商和生产商告上法院,要求10万元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由于业务需要经常组织一些大型商务会议,今年5月,盛世有道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富华祥云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由沈阳市仙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麒冰淇淋”系列产品作为会议甜点招待客户。然而,客户食用冰淇淋后,却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随后,公司人员将冰淇淋送到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这款“冰麒冰淇淋”系列产品竟然属于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
因此,盛世有道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富华祥云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市仙达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冰麒冰淇淋”,不仅使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同时对公司声誉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故诉至法院,要求经济赔偿。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