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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 武威禁止餐饮单位使用散装食用油
时间:2013-12-31 15:01  浏览次数:

  据武威日报报道:为保证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用油质量安全,防止地沟油、不合格食用油进入餐饮行业,确保市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1月10日开始,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停止使用原已购进正在使用的散装食用油,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

  为了保证禁令有效实施,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都将建立并落实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并按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和保存索取的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和采购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和引导,全面推进所有餐饮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督促、指导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从资质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包装标识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食用油,不得购进和使用无包装、无标签标识的食用油。加强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查进货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三无”、劣质和不合格食用油。要以查处采购和使用“三无”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对仍继续使用无标志、标识散装食用油以及继续使用感官性状异常食用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一经查实,一律严厉处罚。对拒不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要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凡是不认真履行食用油采购法定义务,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采购食用油的,一律从严查处;凡是没有合法票据、货物清单、不作购进记录的,一律按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查处;凡是购进的食用油无《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或购进的食用油无合格证明的,一律按购进不合格食品查处。明知是不合格食用油,购进并使用的,一律按程序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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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