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5月26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洽洽”)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陈先保先生和总经理陈冬梅女士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单位名称: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2)公司持股比例:100%
(3)拟担保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4)贷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市新站支行
(5)担保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万元
(三)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零售;预包装产品;一般经营范围:销售;中草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食),食品添加剂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备案的,取得审批或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南部洽洽总资产174,401,205.45元,净资产114,639,750.02 元,资产负债率34.27%;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1,718,450.70 元,营业利润111,292,879.43元,净利润为99,878,756.52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南部洽洽总资产175,220,754.00元,净资产135,475,914.91元,资产负债率22.68%;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9,658,456.11元,营业利润24,508,289.36元,净利润20,836,164.89元。(以上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南部洽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因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保证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全资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亿元和0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7.41%和0%,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编辑:瘦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