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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3)
时间:2014-01-11 03:01  浏览次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农番茄拟采购番茄原料

  1、与二十二团于2014年1月2日签订了《番茄种植收购合同》:收购番茄原料150

  000吨,收购保底价450元/吨,阶段性价格随行就市,收购金额6

  750万元;交货方式:机车运输,现场验收;结算方式:分批分次转账结算,次年春节前结清尾款。

  2、与二十四团于2014年1月2日签订了《番茄种植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向二十四团采购番茄40

  000吨,收购保底价450元/吨,阶段性价格随行就市,收购金额1

  800万元;交货方式:机车运输,现场验收;结算方式:分批分次转账结算,次年春节前结清尾款。

  《番茄种植收购合同》的生效条件: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糖业”)拟采购甜菜原料

  1、与二十二团于2014年1月2日签订了《甜菜种植收购合同》:收购甜菜原料96

  000吨,以含糖率14%为标准,收购基准价450元/吨(含糖率每增减1%,甜菜收购基价增减32元/吨),收购金额4

  320万元。交货方式:机车运输,现场验收;结算方式:分批分次转账结算。

  2、与二十四团于2014年1月2日签订了《甜菜种植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向二十四团采购甜菜27

  000吨,以含糖率14%为标准,收购基准价450元/吨(含糖率每增减1%,甜菜收购基价增减32元/吨),收购金额1

  215万元;交货方式:机车运输,现场验收;结算方式:分批分次转账结算。

  《甜菜种植收购合同》的生效条件: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上述原料的采购价格是依据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十二团、二十四团历年来一直为公司白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原料采购合同,满足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和农户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五)《番茄种植收购合同》、《甜菜种植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编号:临2014-004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拆迁补偿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果蔬”)、新疆冠农鹿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鹿丰”)与新疆冠农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房产)就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249.05亩工业用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无

  关联交易的风险:无

  关联人补偿承诺: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已不再适合在市区进行生产加工,公司决定将其整体搬迁,其所占用的249.05亩土地的使用权已转让给天府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鹿丰租用冠农果蔬的厂房进行干果生产加工,本次一并搬迁。就该项土地所涉及到的拆迁补偿等,公司聘请了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信”)对该项土地所涉及的拆迁补偿等进行了评估,以评估价值及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为依据,经冠农果蔬、冠农鹿丰与天府房产、新疆绿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原投资”)进行协商,各方于2013年12月31日签订了《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工业园拆迁补偿协议》和《新疆冠农鹿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协议》,其中绿原投资为两份协议的清偿做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约定的补偿价格分别为9

  380万元和188万元。

  因天府房产是绿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绿原投资持有公司44.3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天府房产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该协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府房产未发生过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天府房产是公司控股股东绿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2日。注册资本:2

  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明东,注册地:库尔勒市团结南路,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等。

  绿原投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8日,注册地:新疆库尔勒市。法定代表人:郭良。注册资本:23

  0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2、天府房产曾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2013年10月将其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绿原投资。天府房产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3、公司与天府房产当前还存在的关系如下:

  公司与天府房产联合开发的冠农大厦项目。公司与天府房产分别于2012年2月20日和2013年6月20日签订了《冠农大厦联合开发合同》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对位于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花园城邦小区西北角的约11.04亩用地进行冠农大厦项目开发,项目所有建设资金由公司筹集,天府房产负责提供土地。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对项目工程的投入分享项目成果。天府房产负责项目工程的报批、建造、验收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进行监管。项目工程款由天府房产提供项目进度表、签字确认,公司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将于2014年上半年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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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