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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4)
时间:2014-01-11 03:01  浏览次数: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天府房产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根据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天府房产资产总额26

  925.08万元,净资产3

  168.43万元,营业收入10

  484万元,净利润871.41万元。

  2013年9月30日,天府房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35

  364.72万元,净资产3

  394.99万元,营业收入3

  564.43万元,净利润226.5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249.05亩工业用地及地面上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设备的拆迁补偿。

  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是出售资产。

  2、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果蔬的一个果酱、果浆加工厂,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农鹿丰租用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厂房进行干果生产和加工,其土地上所有的资产分别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冠农鹿丰、冠农果蔬及其子公司冠农润丰辣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润丰”),所有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近来年,随着库尔勒市城市规划建设步伐的加快,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受到城市发展的环境保护和污水排放治理等的限制,工厂已不宜再从事农产品(000061,股吧)的生产和加工。近两年来,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的设备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冠农鹿丰近两年来设备一直处于租赁状态,2013年9月,租赁合同已到期,目前设备处于停产状态。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价格以华夏金信对截至2013年6月30日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249.05亩工业用地及地面上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评估价值及其特别事项说明为依据。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1、公司聘请的华夏金信:

  对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整体拆迁事宜所涉及的冠农果蔬、冠农润丰、冠农鹿丰单项资产价值在201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单项资产的情况及评估结果见下表: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冠农果蔬合计

  6,650.43

  3,967.28

  5,638.09

  3,908.78

  -1,012.34

  -58.50

  -15.22

  -1.47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3,812.92

  2,183.77

  3,527.53

  2,637.74

  -285.39

  453.97

  -7.48

  20.79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2,108.50

  1,403.74

  1,537.28

  903.20

  -571.22

  -500.55

  -27.09

  -35.66

  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729.01

  379.76

  573.28

  367.84

  -155.73

  -11.92

  -21.36

  -3.14

  冠农鹿丰合计

  197.83

  154.13

  194.74

  154.84

  -3.09

  0.71

  -1.56

  0.46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97.83

  154.13

  194.74

  154.84

  -3.09

  0.71

  -1.56

  0.46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

  -

  -

  冠农润丰合计

  80.51

  62.13

  94.69

  54.44

  14.18

  -7.69

  17.61

  -12.37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67.26

  52.29

  78.90

  47.34

  11.63

  -4.95

  17.29

  -9.47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3.24

  9.84

  15.79

  7.11

  2.55

  -2.73

  19.22

  -27.78

  固定资产合计

  6,928.77

  4,183.53

  5,927.52

  4,118.06

  -1,001.26

  -65.47

  -14.45

  -1.5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6,928.77

  4,183.53

  5,927.52

  4,118.06

  -1,001.26

  -65.47

  -14.45

  -1.56

  2、华夏金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3、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范围包括拆迁补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不动产及树木、草坪,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动产(指机器设备)。

  拆迁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按新疆冠农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请的新疆国信地源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所确定的变更前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准。新疆国信地源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新国信地源(2013)(估)字第070号》、《新国信地源(2013)(估)字第071号》及《新国信地源(2013)(估)字第072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结果总计为5230.03万元。

  动产(指机器设备)由第三方报价,并经冠农果蔬、冠农鹿丰和天府房产协商后确定以220万元作为对动产设备类拆迁补偿的价值。

  4、重要假设前提

  (1) 交易假设:本评估咨询报告假设所有待估资产已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本评估咨询报告假设所有待估资产拟进入的市场为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

  (3) 持续使用假设:本评估报告假设所有待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并将继续使用下去。

  (4)真实性假设:本评估咨询报告假设所有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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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