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说,学界对行业自治与政府管理的关系之认识在不断深入,尤其是注意到实践运行中的动态变化。同时,对比不同时期及国家形态下同业公会的表现,自治权既需要法理与制度的基础,也要有产权与市场的保障。
三、视角转移与问题拓展
由早期的行会史及商会史路径向行业史、市场史路径的转移,并不是对于早前研究的否定。恰是在已有研究的问题意识引导下,同业公会研究才以丰富的行业档案史料为根基,得以在行业经济及市场制度方面有所开拓,弥补此前对经济职能研究不足的状况。回归行业与市场,也并不意味着与行会、商会的切割,恰是需要以整体史的眼光,来关注商会、同业公会及其它商人团体的互动,政治、经济及社会活动之间的关联。
(1)回归行业与关照整体
新近研究所体现出来的行业史和市场史的路径,强调同业公会与行业经济、市场制度变迁史的紧密结合。行业是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结果,近代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经济现代化,不仅意味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也推动着行业结构及市场体制的转型。
不论是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与不发展的脉络,还是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走向,还是外国资本和民族资本的竞合的角度来分析近代经济史,既需要宏观的综合分析,还要从行业层面进行差异化讨论。早在上世纪60至7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就曾编辑《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史研究资料丛刊》,也出版航运史和铁路史的行业资料。在严中平、汪敬虞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这些集成式的著作中,都注重行业经济史的梳理。在1980年代,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所也整理了丰富行业史和企业史的档案,史料类如《上海市棉布商业》、《上海民族机器工业》、《旧中国机制面粉工业统计资料》、《上海民族毛纺织工业》,行业史类如上海机器、造纸、缫丝、丝织、卷烟、面粉、五金、百货、棉布、土布等工商行业史,对研究近代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此后,相关的行业研究论文也不可胜数。但其中存在的问题是,行业经济史的研究与行业组织的研究相互疏离,行业经济史多以业内企业作为中心,对同业公会关注不够。同时,在行会史研究中,多由碑刻中以“选精集粹”的方式来不同行会的记载来进行综合研究,行会究竟与一行业的纵向发展如何,情况并不清晰。同业公会具有较为系统的行业档案,且有现代的新闻媒介记载,由此出发来讨论行业发展中的集体行为与交易活动,或可弥补过往行业经济史中的“行业形象”缺乏代表者的情况。
市场史是经济史研究中的重要领域。在不同的时代,市场的形态是有差异的。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中,市场不仅是通常所言的资源配置的手段,本身的结构与特点也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的路线。在过往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研究模式中,强调资本主义经济性质,但对市场制度层面的关注程度还不足。吴承明在2001年出版的《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序言中主张用“市场和商业来研究现代化因素的产生和发展”,强调对市场的因素加以特别关注。[111]朱荫贵近年也提出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线索观察和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由此除可打破近代经济和现代经济研究中的隔阂外,还可以发现市场机制原理演进及国家对于市场的影响等内容。[112]在现代市场体系中,政府被视为管理者,企业被视为生产者,双方基于市场的变动,来调整相互的策略。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市场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商会、同业公会,正是重要的中介组织,但其作用如何发挥,却有不同的行业及时段特征。同业会馆、公所的主旨是维护行业发展及公益,商会始建时,即以通官商之邮为要旨,同业公会也系保护同业公益而设。随国家政策及时代形势,公会之权责相应变化。因此,公会之市场角色研究,绝非单纯的组织性质分析所可概括,需要深入到具体行业事务中加以考察。
在较早的同业公会研究中,其在市场制度中所担当的角色已经受到关注。一些学者在讨论商会的经济职能之时,也涉及到同业公会。有学者提出,在市场体系中,商会和同业公会是处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间调控系统。在研究商会与企业之时,也认同同业公会在行业整合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新近的同业公会研究中,在丰富的行业个案里,学者们讨论同业公会如何与政府、企业建立联系,同业公会如何与商会互通信息,同业公会究竟如何规范行业规则,制定业内决策,实施行业自治,强化行业监督,维护行业利益,影响市场运行等问题,使同业公会成为透视行业经济史的重要着眼点。在统一的同业公会制度下,行业经济的动态变化及差异个性得到一定程度地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回归行业与市场,不应将同业公会疏离于商会之外,不是将同业公会的社会参与和经济活动割离,恰恰是需要在整体史的学术关怀下,通过将同业公会与行业经济、市场制度结合,来弥补此前经济职能研究不足的缺陷。即使在新近的研究中,对商会与同业公会关系的理解也过于简单。同业公会和商会间除了组织联系外,在市场信息沟通、市场环境优化、市场体制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同业公会在行业与市场方面的研究,有助推动对商会经济职能的研究。不论是整体史的取向,还是“走出商会”的商会史,与回归行业及市场的路径之间并不矛盾。整体史需要历史细节与过程,才能够更加精细与真实。不同学者在进行研究之时,都在自己的角度来考量“起兴有意义”,只要是立于实证、寻求实态的研究都自有其价值。
(2)史料与问题的拓展
同业公会在行业史与市场史方面的拓展,是以同业公会行业档案发掘作为基础的。在早期,同业公会的档案已经为学者所重,但所引用者,多函括于商会档案之中。实质上,同业公会资料的丰富性并不亚于商会。行业档案在各地省市档案馆均有收藏,同业公会多列有全宗,许多行业还编有单独的案卷。以利用言之,以上海档案馆之收藏最为完整,应用最为广泛。此外,武汉市档案馆、苏州市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成都市档案馆、无锡档案馆之同业公会档案也受到重视。基于行业研究的目的,也有学者将档案馆的行业史料进行汇集整理,编辑成书。汪耀华在2006年编辑了《民国书业经营规章》。到2010年,又编辑《上海书业同业公会史料与研究》。[113]武汉市档案馆曾编辑有《武汉(汉口)商会及同业公会档案史料研究》,但并未正式出版。[114]档案期刊也介绍过上海丝绸业、上海金融业同业公会史料。[115]复旦大学新编的《上海总商会组织史料汇编》、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继编的《苏州商会档案资料汇编》,保定商会档案史料其中都有丰富的同业公会内容。[116]此外,商会报刊及一些公会会刊也受到重视等。目前,各地学者多以地利之便,就所在地档案馆中发掘行业档案,系统的行业史料编撰仍然不足。如能与商会史料一样,有系统之发掘,使诸多学者能就材料进行多方理解,当可避免“史料独占”所带来的解读偏差。[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