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针对我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海春。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重大改革新时期,同时对各级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您谈谈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有何认识?
李海春:《决定》中有很多内容涉及人大工作,特别是第八部分提到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着重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明确的要求。我认为,其核心就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完善、深化和创新”。
《决定》中提到的具体要求,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工作的总结和提升。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经历了“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提升,在发展中完善”的过程。《决定》中“与时俱进”的要求,将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更好地探索实践,打开新的发展空间,使人大工作更加充满活力,更好地发挥作用。
记者:请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谈一下如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目标?
李海春:《决定》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要求,这足以看出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和决心,这将极大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我认为,我国正处在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处于让法律承担社会治理主要角色的转轨时期,人大工作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负有重要使命。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各级人大工作者加强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破解新问题,强化对“一府两制”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
记者:结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明年内司委工作的思路和中心是什么?
李海春:今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旗市区人大的支持配合下,内司委完成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启动工作,对部分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在《呼伦贝尔日报》开设专栏,加强了法制与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明年,内司委将着力创新管理方式,丰富监督内容,把握监督重点,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不断开拓履职思路,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监督的刚性约束,强化依法监督,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既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位。
下一步,内司委要在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关注“公检法”工作中的拘押、假释、免诉、缓刑、减刑及取保候审中群众反响较大的案件,围绕特殊案例进行调研、监督,联合其他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监督和调研。同时,还将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个别司法不公案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