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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工商局四抓措施开展法制工作
时间:2014-01-03 01: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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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工商局四抓措施开展法制工作

 来源:宜宾新闻网 时间:2014-1-2

本网讯(周 霞)为促进执法工作的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全局行政执法能力。今年以来,翠屏区工商局采用抓组织保障、抓学习培训、抓质量考核和抓行政手段的“四抓”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工作,构筑完善监管体系,力促基层法制工作水平得以提升。

一、抓组织保障,制定工作计划。该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法制股、经检大队牵头落实,经检办案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小组,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及方式,确保全局法制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素质。围绕集中学、重点学和带头学的“三学”方案,采取法律法规讲解、以案说法、答疑解惑、互动讨论、分片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组织从事经检办案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工作培训,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司法》、《行政处罚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行政执法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经检大队要牵头开展岗位锻炼,各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轮流到经检大队进行岗位锻炼,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减少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抓质量考核,强化执法监督。要求严格把好立案、结案时间关口,细化办案质量标准、深化办案程序监督、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制,从执法数量、执法效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使执法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及时地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核审工作和案卷平评查工作,对案件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所办案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提高办案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抓行政手段,坚持廉洁执法。要求各办案单位认真贯彻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环境兴市战略以及市局“首次轻微违法不罚”的公开承诺,在执法中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要以规范为目的,不能“以罚代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摆正位置、尊重被执法者,廉洁、人性化执法,树立文明执法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执法环境。

截至目前,该局共集中培训4次,参加人数达200余人次。

(实习生 兰东 编辑 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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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