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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打击假肉假烟假酒保春节餐桌安全
时间:2014-01-03 14:05  浏览次数:

记者日前从大连市公安局获悉,为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市警方决定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3月31日,出重拳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据了解,2013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召开“元旦”“春节”期间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专题部署加强食品犯罪整治工作。市公安局结合全市实际,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从1月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紧紧围绕食用油、烟酒类、肉类、水产品、民俗特产等节庆热销食品,集中力量查问题、打犯罪,切实清除危害群众餐桌安全的“黑心食品”,全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老百姓餐桌安全。

本市警方将紧紧围绕节日各类热销食品,会同食安、农业、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展销促销会、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生产经营节日食品重点企业加强摸底排查。市公安局食药侦系统将发挥牵头作用,协同各警种、部门联合作战,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整体作战能力。同时将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有

1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生产节日礼品及其他食品的犯罪;2生产销售含有“瘦肉精”的肉类产品犯罪;3生产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犯罪;4生产销售假羊肉、假牛肉犯罪;5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烟、酒的犯罪;6地沟油犯罪;7生产销售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犯罪;8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犯罪;9生产销售伪劣乳及乳制品犯罪;10生产销售伪劣水果、蔬菜犯罪;11其他危害百姓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4种方式可举报

举报电话:0411-86866110

举报微博:@大连食药侦电子邮箱:dlsyzzd@sina.com(名为大连食药侦支队首字母)

举报信件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大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邮政编码:116000

(王晓云 黄文宣)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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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