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兴业 通讯员 汪林丰
在查处私宰执法中,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执法队协管员唐某、林某居然向对方通风报信,致使执法队伍“扑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这3名执法人员近日已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执法人员与私宰点暗通款曲
2013年12月24日起,有媒体报道称在梅林上沙墓园,每晚有超过200头未经卫生部门检疫的生猪被运往这里非法宰杀,数万斤私宰肉从这里流向市场,并称记者举报后却发现执法人员扑空,涉嫌有人通风报信。
媒体的报道引起检察机关高度关注,12月25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次日,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执法队协管员唐某、林某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很快被刑事拘留。
据悉,该私宰点已存在多时并曾多次被投诉举报,但都能“顽强”生存,虽然曾被执法队暂扣过私宰生猪的违法工具,却安稳度过;接到市民投诉后执法队去巡查,结果却是“未发现有私宰现象”等。就连记者于2013年12月23日凌晨现场举报,马上又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私宰点车辆载着生猪和猪肉迅速逃离,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又是“扑了个空”。
对此,检方披露了部分细节:当晚记者现场举报后,负责该片区的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不是马上带队去查处,而是一边将行动计划通知了协管员唐某等人,一边故意拖延,通过向记者介绍情况、烧水泡茶等磨蹭时间,以便私宰点能有效撤离。而协管员唐某、林某,均迅速电话联系上私宰点,向其通风报信。等执法队来到私宰点现场时,自然已是“人去猪空”。
记者另获悉,怀疑有人通风报信的消息见报后,唐某、林某等人甚是紧张,12月24日晚(被福田检察院带走前夜),唐某、林某等人还在一起商量,并想到了一条拙劣的“对策”,将手机中私宰点联系电话的名称改成唐某的老婆,分别存为“老婆”、“老唐婆”等。但在检察机关的调查面前,又都一举崩溃。
徇私情私利致陷渎职深渊
本是打击私宰肉的执法者,为何反成了“保护伞”?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013年8月,冯某带队查处了该私宰点,并扣押了一批私宰的工具。很快,冯某的同事、梅林街道办的一位司机便过来说情,并要求冯某对该私宰点“多加关照”。对此的回报是,该司机答应在冯某提拔时会帮冯某“说说话”。
考虑到同事关系,兼有这种提拔时有人帮忙的期望,自此,冯某对该私宰点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经常在接到市民对该私宰点的投诉后,要开展执法时“提前告知”。
而协管员唐某、林某,都曾被冯某安排到该私宰点执行过守点任务,均很快被私宰点的小红包“搞定”,并答应会予以“关照”。自此,凡有守点任务他们会提前离场,对私宰情况视而不见,回去报告也称“没有发现生猪”,对此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该私宰点,逐渐在执法队眼中似乎成了一个真空地带,执法队员有时过来转一下就走,有时就在下面喝喝茶,甚至还有市民反映称向执法队长投诉山上有人夜半杀猪后,执法队员反而很凶地质问:“你看见了吗?”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杨笑琼检察官告诉记者,徇私情、徇私利,都属于渎职的“徇私”情节,“这个案件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与以往的一些案件都有类似,也提醒我们再次关注,如行政执法程序如何规范与完善、行政执法过程如何加强监督等,还有如执法人员的素质、临聘协管员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反思。”
检察机关频出手打击 食品安全中的渎职罪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方兴业 通讯员 汪林丰)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民生领域的媒体报道等舆情信息,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来源。单就猪肉问题而言,除了此次深挖梅林上沙墓园“私宰肉”事件背后渎职案件外,记者发现近两年来深圳检察机关还查处了另几起渎职案件,比如:
2012年4月,媒体曾报道过深圳光明新区某窝点,日产万斤死猪肉并流入市场。很快,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等三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并深挖出了背后的受贿行为。现潘某等三人均以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012年10月,观澜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12名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原标题:3执法人员通风报信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