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好新《消法》
今年3月15日既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日。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抓好新《消法》宣传贯彻,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做好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工作,总局制定和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以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将与新《消法》同步实施,下一步还将制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各地要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使新《消法》更好用、更实用、更管用。要继续抓好新《消法》培训工作,1月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全系统的培训任务;同时会同消协组织,指导行业协会面向经营者开展宣讲和培训,加强市场诚信建设,为新《消法》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要继续强化消费维权人才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推进消费维权能力现代化。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各地要用好用足新《消法》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抓好落实,务必抓出成效。要针对家用电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儿童服装、车用商品、燃气灶具、压力锅、笔记本电脑等重点商品以及重点消费场所、重点经营者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标,集中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要强化检验结果的利用,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问题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问题较多的行业,会同行业协会开展治理整顿,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有关服务质量的抽查检验方法,找准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着力点,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集中解决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联动执法协作,组织协调大要案件的办理工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在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和队伍划转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依法公开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违法案件信息等,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
各地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站在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12315短信息平台,大力加强互联网受理渠道建设,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要完善省、市两级12315中心受理平台建设和12315规范化建设,加强对12315中心电话接通率、消费者满意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督查,确保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扎实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强化基层维权组织解决纠纷能力,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促进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公共化和均等化。要加强总局、省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建设和数据分析利用,注重梳理和排查消费者诉求信息,定向跟踪重点商品和服务,有效发现违法案件线索,着力提升12315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充分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优化消费环境、规范行业行为、政府宏观决策以及消费科学指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新《消法》倡导的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体系,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倡导可持续消费理念,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省市工商局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执法保障等落实到位。要切实改进作风,领导干部要将改革创新作为常态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研究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加强战略思维和顶层设计,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要深入开展调研,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寻找办法和思路,着力解决好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突破发展瓶颈,提升解决问题能力。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督查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制定宣传方案,加强12315品牌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成效,认真做好舆情研判与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切,切实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