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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教委下发全市中小学寒假安排,2013—2014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4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周一)放寒假,2014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八,周一)开学,假期共四周(幼儿园寒假实行轮休制,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寒假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年级一律不准补课。
针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冬季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等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放假期间,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学校不得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出统一部署。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造成伤害。严防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水、用电、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化学实验药品储藏等各类设施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停用设施安全关闭。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出现重大问题,必须按隶属关系及时上报。
各区县教育局要遵照市教委的要求,寒假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年级一律不准补课,对违规补课行为要坚决加以纠正,以保证师生充分休息。(记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