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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初军主持召开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截至1月9日17时,共收到提案290件。根据《政协佳木斯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259件,占提案总数的89.31%。在立案的提案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委员联名提案21件(其中民主党派8件),占立案提案的8.11%。
委员们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突出四大优势,扎实推进九大战略任务,积极建言献策,撰写提案。其中,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提案23件,占立案总数的8.88%,涉及加快非公经济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土地集约化经营、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等。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提案57件,占立案总数的22.01%,涉及增加科技投入、促进教育公平、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保障学生安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等。有关交通执法方面的提案53件,占立案总数的20.46%,涉及取消环路费、完善交通设施、整治无牌照三轮车、加强公交管理、延伸公交线路、解决停车难、商贩违规占道经营等。有关社会服务和城建环保方面的提案126件,占立案总数的48.65%,涉及养老服务、就业工作、物业管理、科学使用融雪剂、环境污染、治理雾霾等。
会议闭幕后,所有立案的提案按照有关规定,将转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和有关单位办理。对会议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做好审查立案和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