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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监管 食品加工小作坊
时间:2014-01-15 16:23  浏览次数:

   (宋艳菲)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严控食品加工风险,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吉林省辉南县质监局近日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一是全面开展小作坊排查。该局首先对全县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小作坊的底数和生产状况,建立小作坊监管档案,对符合生产条件的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开歇业申报、食品添加剂备案等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对场地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和涉嫌制售不合格食品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目前已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小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抽检。针对不同类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认真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对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并做好相关不合格产品的召回、销毁等工作。
   
四是督促小作坊业主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执行台账记录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原辅材料使用、添加剂使用、产品销售、产品检验、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处理等各项记录。全面推行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以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并悬挂墙上,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消费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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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