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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食品监管者缘何成违法“保护
时间:2014-01-16 07:19  浏览次数:

  □本报记者游春亮

  □本报通讯员汪林丰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市梅林地区上沙墓园“私宰肉”事件有了新进展,1月10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执法队协管员唐某、林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2013年12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梅林上沙墓园,每晚有超过200头未经卫生部门检疫的生猪被运至这里非法宰杀,数万斤私宰肉从这里流向市场,并称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扑空,可能有人通风报信。媒体报道引起检察机关高度关注,2013年12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次日,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执法队协管员唐某、林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通风报信

  据悉,梅林上沙墓园的私宰点已存在多时并曾多次被投诉举报,该私宰点虽然曾被执法队暂扣过私宰生猪的违法工具,但都能“顽强”生存;执法队在接到市民投诉前往巡查,结果却是“未发现有私宰现象”。2013年12月23日凌晨,有记者现场举报,但马上又出现戏剧性的一幕:私宰点车辆载着生猪和猪肉迅速逃离,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又“扑了个空”。

  对此,检方向记者披露了部分细节:2013年12月23日凌晨,记者现场举报后,负责该片区的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并没有马上带队去查处,而是一边将行动计划通知协管员唐某等人,一边通过向记者介绍情况、烧水泡茶等拖延时间,以便私宰点能有效撤离。而协管员唐某、林某迅速电话联系上私宰点,向其通风报信。等执法队到达私宰点现场时,自然已是“人去猪空”。

  记者获悉,在媒体报道可能有人通风报信一事后,心中有鬼的唐某、林某等人甚是紧张。12月24日晚,唐某、林某等人在一起商量,并想到一条拙劣的“对策”:将手机中私宰点联系电话的名称改成了唐某的老婆,分别存为“老婆”、“老唐婆”等。但在检察机关的调查面前,这些“计策”悉数现形。

  收受好处

  本是打击私宰肉的执法者,为何反成“保护伞”?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013年8月,冯某带队查处了该私宰点,并扣押了一批私宰工具。很快,冯某的同事、梅林街道办的一名司机便过来说情,并要求冯某对该私宰点“多加关照”,对此的回报是,该司机答应在冯某提拔时会帮冯某“说说话”。考虑到同事关系,兼有这种提拔时有人帮忙的期望,自此,冯某对该私宰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经常在接到市民对该私宰点的投诉后,在前往执法时“提前告知”。

  协管员唐某、林某,都曾被冯某安排到该私宰点执行过守点任务,均很快被私宰点的“红包”搞定,并答应会“关照”一下。自此,在执行守点任务时,林某等人会提前离场,对私宰情况视而不见,回去报告时也称“没有发现生猪”,对此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在这种情况下,该私宰点逐渐在执法队眼中成了一个真空地带,执法队员有时过去转一下就走,有时就在下面喝喝茶,甚至在市民向执法队投诉山上有人夜半杀猪时,执法队员反而很凶地质问:“你看见了吗?”

  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检察官杨笑琼告诉记者,徇私情、徇私利,都属于渎职的“徇私”情节,“渎职罪中,很多人都是由于徇私情、徇私利而将自己推进犯罪深渊。对于渎职罪中有徇私情节的,会依法予以加重处罚”。

  “这个案件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与以往一些案件类似,也提醒我们再次关注行政执法程序如何规范与完善、行政执法过程如何加强监督等问题,还有执法人员素质、临聘协管员工资待遇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反思。”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制图/李晓军

  链接

  近两年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还查处多起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渎职案件:

  2012年4月,媒体报道深圳市光明新区某窝点日产万斤死猪肉并流入市场。很快,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等3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并挖出其背后的受贿行为。现潘某等3人均被法院作出判决;

  2012年10月,媒体报道深圳龙华新区观澜生猪批发行“检疫走过场”等。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很快,观澜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12名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办案发现,12名工作人员分别收受屠宰场经营者数千元至上百万元不等的贿赂。现12名涉案人员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中有数人已被法院判决;

  2013年10月,深圳检察机关反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从韶关市南雄等地流入深圳的猪肉中含“瘦肉精”,背后涉嫌有渎职犯罪线索,于是将线索通报给当地检察机关,并协助当地检察机关查处了多名“瘦肉精”事件背后的渎职人员,斩断了一条含“瘦肉精”猪肉从外地流向深圳的黑色利益链条。

  □说“法” 保障食品安全需严格监督监管者

  猪肉作为市民餐桌上最常见的菜式之一,其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然而,近年来,猪肉事件却屡屡刺痛着公众的神经,背后不乏监管人员渎职问题存在。一直以来,我们不断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而从实际来看,对食品安全监管者的监管更加重要。只有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管,才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真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游春亮

  (原标题:个别食品监管者缘何成违法“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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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