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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应建最严“事故问责制度”
时间:2014-01-16 07:19  浏览次数:

2013年部分食品安全事件

2013年部分食品安全事件

  人造鱼翅事件:去年1月份,央视连续报道有企业用明胶制成的假鱼翅畅销酒楼。

  新西兰“毒奶粉”事件:去年1月份,新西兰牛奶及奶制品被检测出含有低含量的有毒物质双氰胺,新西兰政府随后下令禁售相类奶类产品。八成中国进口奶粉来自该国,此事件影响波及全年。

  镉大米事件:去年5月,广东省食安办公布10地市上报的大米质量安全摸查结果,被检测的大米中,共120批次被检测出重金属镉超标,这些大米的生产企业分布于广东、湖南、广西、江西等多地,事件引起全国性关注。

  毒生姜事件:生姜种植大省山东的姜农使用剧毒农药“涕灭威”种植生姜,以减少虫害影响。此农药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事件曝光后,引起全国各地对“涕灭威”成分的检测,在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就曾连续检出并销毁两吨山东毒生姜。

  专题统筹 邝凝丹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邝凝丹 蒋隽

  李楠楠 万宇 见习记者 韦英哲

  近年,各种食品安全事故频繁见诸报端,引发了全社会的担心与质疑。昨日上午,第4组农工党、无党派人士的分组讨论中,食品安全成为政协委员们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委员们指出,广东省尚无具体的对政府进行食品安全方面考核的办法,建议将食品安全作为政府考核指标。委员们还提到,目前广东的食品有机认证机构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机构,难以监管,导致“花钱买认证”现象愈演愈烈,应将认证权收归官方相关检测机构。

  马光瑜(农工党广东省主委、省食药监局副局长)

  将食品安全作为政府考核指标

  农工党广东省主委、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马光瑜首先发言。他介绍,今年他的提案是“将食品安全作为各级政府考核指标”。

  马光瑜表示,广东目前尚无具体的对政府进行食品安全方面考核的办法,比之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在食品安全方面对政府的考核标准只有2006年的一个综合评定办法,但考核内容比较宽泛,不利于操作。

  马光瑜认为,食品安全单靠一个或少数几个部门来管理是不够的,食品安全涉及农业等众多领域,需要政府多部门之间的合作,因此对政府部门的考核显得十分必要。他在提案中呼吁要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考核,并且这个考核需要细化,要有具体的细则及操作办法。

  李景明(九三学社佛山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佛山市政协常委)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重点在基层

  九三学社佛山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佛山市政协常委李景明建议,应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事故问责制度。

  李景明在其提案中指出,去年媒体报道的“神农丹姜”事件中,只要找几斤合格的姜去检验,就可以拿到农药残留合格的检测报告。在这种宽松的监管环境下,为了利益,姜农自然会把单一的“无毒生产模式”扩展到“有毒”和“无毒”并存的“生产模式”。

  “为了避免流于形式,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必须有最严格的食品安全事故问责制度来"兜底",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李景明说。

  李景明建议,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应把重点放在基层(如县一级)。“现在,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都跟基础的食品安全监控出现空白,食品监管职能缺位,监管机制形同虚设、漏洞百出有关。应将监管资源下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李景明还称,“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应把规范监管部门的行为准则放在首位,该怎么做如何做,都应该有规定有记录,如果该做的不做,或者做了不记录,不该做的乱做(如坐等生产者送样品上门),都应成为最后问责的依据。”

  高卫东(九三学社社员、佛山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师)

  有机食品认证权应归官方检测机构

  九三学社社员、佛山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师高卫东提及了有机食品认证的问题,他建议加强对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管理。他称,近年来,有机食品日益得到消费者的青睐,由于有机食品产品的市场价格比普通产品平均高出约20%,有利可图,“花钱买认证”的不当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机食品认证存四大问题

  据统计,到2011年,全国累计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总数为6622家,产品总数为16825个。高卫东说,这些通过认证的企业和产品,不少名不符实,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有制度下,认证机构既是生产企业能否通过认证的监管者,又是向其收取认证费用的利益共同体,这也是"花钱买证"现象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

  高卫东进一步指出,认证存在几大问题。一是有些食品原料未达到有机的要求,其加工产品却被认证为有机产品。二是有的有机认证机构通过恶意的竞争手段去争取客户,任意缩短认证周期、恶意压价,也有的超标准收费,给认证企业造成损失。三是部分认证机构未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四是企业经过认证后,后续管理跟不上,或者以未经认证的产品冒充有机食品进行销售,搅乱了有机食品市场。

  认证机构重盈利不利监管

  高卫东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不动摇,一旦出现产品问题,应追究认证机构和生产商相同法律责任。

  他还指出,目前的食品有机认证机构多为非官方的组织,以盈利为目的,不利于监管。若收回归官方相关检测机构则有利于管理。“官方检测人员多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若出现弄虚作假问题,容易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或禁止继续从业,这样无形中对官方检测人员起到巨大的警示作用。”高卫东说。

  致公党广东省委:建立违规蔬菜经营者“黑名单”

  致公党广东省委提交的集体提案是《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中提到,广东省2012年蔬菜种植面积达1843万亩,蔬菜总产量和总产值居农作物首位。目前,全省 21个地级市均建立了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并全部对公众开放,但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尚未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一些农贸市场虽已购置了快速检测设备,但因舍不得投入试管、试剂资金,或缺乏独立工作的检测人员,这些设备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农残速测公示”成了摆设。

  《建议》同时指出,监管力量跟不上工作需要。农业综合执法力量薄弱,全省仅5个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缺乏专业队伍,难以全面实施执法监管。县和乡镇两级普遍存在“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等现象,很多监管职责和任务在基层难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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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