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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新闻网讯 今天,相城区法院对一起收购、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开庭审理。
去年1月到3月间,被告人顾某多次向在金光村养猪的李某,收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随后,他将这些死猪进行屠宰,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给梅某,梅某再将这些死猪肉进行加工,销售给路边的流动摊贩。
被告人梅某:就是绞碎了和好猪肉以一比一的比例混合。
不久,顾某被查获,梅某和李某也相继落入法网。今天,相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三人作为同案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相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福龙:只要查明他有销售死因不明的死猪或者就是病死猪的行为,那怕是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我们也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苏州新闻记者报道。
(责编:丁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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