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 9:37:23]记者: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的食品犯罪案件数量是2012年全年案件总数的近10倍,请问为什么会大幅度增长?
[2014-1-23 9:38:23]张月波: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5000余起,是2012年全年案件总数的近10倍,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去年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降低了立案门槛,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很多类型的食品犯罪案件能够顺利侦办;二是公安机关将打击食品犯罪工作纳入公共安全体系,随着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专门机构的组建,转变侦办传统刑事案件的思路,主动出击、主动摸排、主动协作,通过发现和掌握的一大批食品犯罪线索,拓展了打击领域;三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检察院、法院、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和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为公安机关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的疑难案件法律适用、证据规格、检验鉴定等“瓶颈”问题,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014-1-23 9:39:13]记者:请刘玉东处长介绍一下我省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建立的检打联动工作模式。
[2014-1-23 9:40:53]刘玉东:为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省食安办、公安厅,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打联动工作模式。一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二是公安机关在日常办案和违法犯罪线索排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通报主管部门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整治,加强监管。三是省公安厅开发了“涉案食品检验鉴定委托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审批,实现了办案单位申报、市局审核、省厅审批、快捷送检、统一结算的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工作时效。四是省食安办组织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信息按季度进行系统分析研判,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高风险品种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比较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省公安厅作为违法线索进行侦办,推动了全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对省直有关部门通报的1830余条不合格食品信息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打击活动,通过检打联动,实现了打击与防范的最大效能。
[2014-1-23 9:52:53]陈强: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各位记者朋友,真诚感谢各位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感谢各位为促进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我们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共治格局,我省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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