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1日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严格执法,加强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工作。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7465人,提起公诉28112件39020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5%和下降3.3%。尤其是重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2896人;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0人,依法办理了“6.22”范杰明持枪杀人、刘浪建危险物品肇事等一批重大案件。
高度重视依法惩处侵害民生的犯罪。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侵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打盗抢、防诈骗、严管理、保平安”等专项活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提起公诉盗窃、抢夺、电信诈骗等犯罪10070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共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44人,生产销售假药犯罪491人;重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起公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6人。
加大金融领域犯罪惩处和预防力度。密切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集资诈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金融领域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共批准逮捕618人,提起公诉1277人,依法办理了上海泛鑫公司陈怡集资诈骗13亿元等案件。加强金融犯罪预防和金融风险防控,发布《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向金融部门通报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情况,与市金融纪工委共同建立金融从业人员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取得良好的效果。成立市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4390人,同比上升41.2%;不起诉774人,同比上升71.6%。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7人;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对46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推动并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在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犯罪预防。
二、深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查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25件405人,人数同比上升1.3%,其中大案308件,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9人。查处了原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涉嫌受贿案,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海鞠涉嫌受贿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万曾炜涉嫌受贿案,以及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涉嫌贪污受贿案等。坚决惩治司法领域腐败,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
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和群众举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106件129人,占全部反贪案件的三分之一。查处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领域案件21件23人,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洪岐贪污土地征用费及补偿款105万元案;查处社会保障领域案件14件23人,如某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吕迪贪污医疗救助金89万元案;查处医疗卫生领域案件10件16人,如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洁挪用公款114万元案。
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48人,同比上升11.6%。其中,重特大案件26件,占81.3%,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人。如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龚国祥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3亿元被立案侦查。高度重视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领域渎职侵权案件,如针对船舶危险品泄漏造成部分地区居民饮水恐慌事件,依法查处了朱泾海事所原所长栾卫平玩忽职守案。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与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国有资产、公共资源、财政资金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9项课题调研。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在各级院报告提出的55项建议中,有28项被转化为预防制度,促进了工会资金管理、万人就业项目等制度的完善。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共受理查询6.5万余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00多批1.4万余人次。积极推进廉政教育进党校活动,实现了市、区两级党校全覆盖,授课57次,听课5100余人次。制作廉政公益短片并在电视台、地铁、机场、码头、火车站、楼宇、社区等场所播放,大力营造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目前廉政公益广告在全市2.9万余块户外显示屏上定时滚动播放。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扩大监督效果。
坚持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1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460人、纠正漏诉521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45件、再审检察建议85件,法院采纳101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80件、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改变原裁判63件。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023件,监督纠正223件。
加强对基层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
针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大量上升的情况,依托社区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与市公安局会签若干意见,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派出所刑事立案、讯(询)问活动、强制措施适用、扣押财产管理等重点办案环节的监督。共入所巡查3309次,调阅同步录音录像719件864人,审查案卷2537件3417人,针对部分派出所安全防范漏洞、犯罪嫌疑人供述笔录与录音录像不一致、讯问人员主体资格不合法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