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201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莱芜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全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莱食安办字〔2013〕1号),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莱食安办字﹝2014﹞2号),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隐患排查、对重点产品进行监控、组织拉网式检查、实施产品抽检等形式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公安局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全市食药环侦业务调度会,专题部署两节期间全市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领域问题及线索深入摸排,通过主动摸排,积极已侦办食品药品案件18起,破案17起。
市农业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整治市场63个次,检查农药店360个次、生产企业63个次、合作社144个、种植户600个,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市畜牧兽医局检查兽药生产企业2个,饲料生产企业3个,饲料、兽药经营企业11个,养殖场4个,抽样饲料样品24个,发放明白纸、告知书100余份。通过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和使用违禁物质现象。
市水利与渔业局开展养殖用药拉网式排查,市区联合检查2次,检查重点渔区2处,共1家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养殖大户23家,没有发现存有禁用、限用药物情况,生产企业相关记录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好,在前期对相关生产单位抽样检测的样品全部合格。
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12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0余家,其中肉制品企业20家,调味料企业2家,酒类企业5家,糕点企业5家,重点区域口镇下水河村1个,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受理群众举报7起,其中5起关于食品标签的问题,已处理完毕3起;1起关于卫生条件、1起关于质量问题的举报正在处理中。抽检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料、糕点、炒货等食品59批次。
市工商局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241人次,车辆79台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1746户次,集贸市场31处。规范623户食品经营户健全完善“四项制度”、“三条线”标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抽检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白酒、儿童食品等食品60批次。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鲁中汇源集团进口的3批浓缩果汁实施了抽样检验。对3家进口商备案情况进行了跟踪验证,进一步完善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风险预警信息通报等制度,确保进口食品链条全程可追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6家学校食堂、120家餐饮服务单位、8家药品批发企业、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5家单体药店、23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310处,责令改正85户,约谈企业负责人15人次,药品类案件立案3起。会同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领域的肉制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白酒、米面制品、儿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4个品种136批次,抽检合格率99.2%。抽取5大类药品20个批次、3大类医疗器械3个批次,抽检合格率100%。
(责任编辑: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