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店外贴的“转让”告示 本报记者 潘国武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罗南昌 文/图)桂林石户米粉双拥店等多家铺面,门口贴上“铺面转让”的广告。11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这些米粉店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会不会“改头换面”重新营业?记者走访中了解到,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有律师认为,加盟商因为“叉烧门”影响营业,完全可以依照合同规定向桂林石户米粉索赔。
读者反映 多家桂林石户米粉店贴转让告示
桂林石户米粉的8家店铺因深陷“叉烧门”,被南宁市食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责令其他店停业整顿15天。11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反映,“停业整顿”意味着只要配合完成整顿工作,还是可以继续营业的。如今,这些粉店为何这么快就挂出“转让”的广告?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平湖路等多家桂林石户米粉店玻璃门外,除粘贴有“暂停营业,敬请谅解”的告示外,旁边还粘贴有多张“旺铺转让”广告,广告上留有不同的手机号码。
一些电话号码不是被东西涂抹,就是被人为撕毁。桂林石户米粉明秀店附近一家铺面老板说,“天天见员工来查店,‘转让’的事不太可能”。不过,这些米粉店店面经理的电话,当天语音提示“已关机”。
“转让”招牌上的电话号码,接听人反问记者“在哪里看到”后,以“还没有定下来”、或者“不知道是谁把我的号码贴上去”为由,挂掉电话。
网友质疑 会不会“改头换面”又重新营业?
有网友认为,就算桂林石户米粉因为“叉烧门”被处罚后,铺面“改头换面”重新装修,换另一块招牌不就可以继续营业了吗?
此前,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序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建政路一家米粉店的老板雷先生说,就算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店面重新装修更改店名后,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就营业,肯定被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如果想做长久生意,就要守法经营”。
“停业整顿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表示,按行政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经过验收合格之后,米粉店还是可以开门继续营业的。
律师建议 加盟商受牵连可持合同索赔
桂林石户米粉的加盟商,此前接受兴宁警方调查时表示,他们交纳一笔加盟费后就成为加盟商。桂林石户米粉声称有自己的加工厂加工配送原料,加盟商必须从桂林石户米粉进购原料。
除8家桂林石户米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外,其他店被责令停业整顿。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加盟商说,装修费、加上停业期间的房租等费用,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有网友反映,曾吃过桂林石户米粉店的叉烧粉,该如何维权。
莫远锋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出现肚子痛等不良反应并经过检验,如果确认是在这些店里吃了叉米粉引起,米粉店当然要担责,前提是要有相关凭据。
加盟过程中,老板有义务提供质量保证的产品。像桂林石户米粉的“叉烧门”,导致加盟商受牵连,老板应该承担加盟商的如店面装修、房租等的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如果协商处理不成,加盟商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