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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主城区110余所中小学将实行营养配餐
时间:2014-02-13 15:31  浏览次数: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  据悉,从今年春季新学期起,市主城区110余所学校将实行“营养餐”社会配送模式,这一工程被列入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去年10月下旬,中小学生在校集体营养配餐工作开始试行。到去年年底,参与营养午餐统一配送的试点学校由原来的5所上升到24所,参与人数由2000多名在校生上升到10000多名。”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3个月的试点,营养午餐统一配送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到2014年底,市主城区不具备条件开办食堂或已办食堂仍满足不了学生就餐需求的中小学,将全面实现营养餐社会配送。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在主城区的110余所学校推广营养餐社会统一配送模式。

据了解,徐州天勤后勤服务集团和汉中福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社会化服务模式和市场化的要求,为学生营养餐提供配送服务。

学校可根据送餐半径、供餐能力选定其中一家企业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食品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内容。同时,学校要严格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企业提供的营养餐进行验收,做好接餐情况记录,定期向本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送餐企业反馈。要按照就餐学生比例配备管理教师,协助分餐,做好学生就餐和午间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学生集体就餐区域,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没有条件的学校可将教室作为就餐场所,对教室进行定期消毒。市教育局特别强调,严禁学校与非准入企业签订供餐协议,禁止配餐企业分包。

新学期开学后,还将成立由学生、家长、学校三方参加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征集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或与企业共同研究商定营养餐带量食谱,通过定期检查、评比、反馈、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强化社会监督。

对社会配餐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在学生营养餐原料价格上涨时,由物价部门提出价调基金补贴意见,保障学生营养餐市场稳定。

对于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每天4元,每年按250天计)、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逐步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应得到优先资助。(记者 张敏玲 实习生 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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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