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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大代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加大惩戒力度
时间:2014-02-13 16:27  浏览次数:

  民以食为天,我们每天所食的东西是否安全健康,是天大的问题。很多人大代表建议,安徽省应尽快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法规,厘清部门职责,加大惩戒力度,让经营者不敢违法,确保人们吃得安全放心。

  监管部门存在权责不清

  赵翠琴等代表认为,现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目前法律法规侧重在生产和经营环节对食品严格监管,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不强。同时,监管部门权责不清仍然存在。食品检测技术落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处于起步状态。此外,小餐饮小作坊难以关停,食品安全隐患依然较多。

  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张丽等代表建议,首先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完善的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减少监管“真空”。

  同时,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选择适合国情的食品标准,将国内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层级分明、分工合理、保障有力的食品检测检验体系。检验检测机构设置应向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社会化方向发展。

  让食品经营者不敢违法

  张丽还建议,要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建立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平台;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大大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要把实施“黑名单”制度落到实处,加大对失信、违法等行为的曝光力度。使得企业自觉诚信,意识到对违法行为“不想为、不能为、更不敢为”。 这一提议得到了很多代表的认同。同时,不少代表建议,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这是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本报记者 黎静 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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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