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14]1号)要求和全省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我省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旅游安全形势稳定,现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春节过后麻痹松懈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要按照2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和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旅办发[2014]13号)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旅游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督查和暗访行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帮助诊断、部门执法监督、政府督查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自主保障安全,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铁腕查处,绝不手软。其间,省局将对部分市地进行督导检查,如需地方配合,另行通知。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围绕防范重特大事故,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一是要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使)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严禁旅行社企业租使(用)无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二是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切实加强对内部业务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各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对内部业务车辆进行保养审验,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获得旅游等级资质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未获得卫生、质检、消防等部门安全认证许可或认证许可过期的涉旅企业,不被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四是配合公安、交通、安监、消防、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对旅游企业消防、用电、食品等专项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对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对每一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着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旅游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盯紧本地区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险情,确保万无一失。全国“两会”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反复公布安全值班电话,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及时妥善处置事故、上报告事故情况,不得漏报、瞒报、隐报。省旅游局安全值班电话:0531-82676255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