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峰
3月9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会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在总结去年全国人大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三项任务。(3月9日光明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可谓权力大、责任重。在张德江委员长所做的工作报告中,用的最多的一个词是“加强”,如总结去年工作时用了10个加强: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的调研;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新一年的工作任务用了3个“加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
去年工作的10个“加强”,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权的重视与守土有责,从经济、民生、财政预决算、环保、地方人大、一府两院、权力运行等十个方面的加强监督中,充分折射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对自身工作的定位:为人民行使立法权,并以监督的方式做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得力助手。
对今年工作任务的3个加强,貌似显得太少了,却深层次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提供法律支持的态度,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需要,修改立法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证券法、广告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教育法等;制定资产评估法、航道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期货法、粮食法、中医药法等。而这些法律的修改和制定,正是为了契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以健全社会法治治理体系建设,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身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充分意识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并用了两个“加强自身建设”来总结去年,强调今年,也只有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能有力地行使人民所赋与的神圣立法权、监督权。
13个“加强”,彰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权的重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愿全国人民代表制度越来越民主、进步,为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有力立法与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