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安徽省代表团获悉,该代表团已经正式向大会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质量促进法》。安徽省代表团共有113名人大代表出席大会,本次大会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是3月9日。
对于《质量促进法》的主要内容,该议案提出了4个方面的建议,包括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
制定《质量促进法》,该议案也给出了案由和案据:当今社会,国家间的竞争正逐渐被企业间的竞争、产品及服务间的竞争所替代,质量已经成为增加市场占有率的关键因素,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抓质量的治本之策,应是加强质量立法工作,走质量强国之路。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都把质量发展作为一种国家战略来实施。
议案认为,我国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但是,我国质量发展基础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仍滞后于经济发展,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数量,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仍然比较严重,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
议案建议,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必须将质量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必须遵循国际质量发展的规律,走“以质取胜”的路子,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国家应当制定《质量促进法》,规范和保障质量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