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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3月11日讯(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袁涛 戚阜生 王宛璐)11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团审议两高报告中,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发言中建议,应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在发言中说,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还有脱节现象。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已经纳入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
为此,徐安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在制订修改法律法规过程中能够积极推动完善机制,加快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体制,自上而下推动工作开展,加快相关执法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形成共享平台。使各方面协作配合,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的是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双轨制,法检部门充分发挥了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行政保护作为司法保护的有益补充,充分发挥了主动快捷的优势。但在实际当中,知识产权执法资源不集中、执法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影响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组长丁荣余在发言中分析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双轨制的弊端。
丁荣余建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交叉互补优势,让两者更好地衔接,严厉打击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和惩戒力度。同时,他还提出,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
(原标题:江苏代表: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