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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本网记者 毛玺玺 见习记者 孙文丽编辑絮语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今天,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尤其小心翼翼。我市很多超市没设临期食品专柜(区),但不代表超市里没有临期食品。与其躲躲藏藏、遮……
本网记者 毛玺玺 见习记者 孙文丽
编辑絮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今天,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尤其小心翼翼。我市很多超市没设临期食品专柜(区),但不代表超市里没有临期食品。与其躲躲藏藏、遮遮掩掩,不如光明正大地设置一个临期食品专柜(区)。要知道,临期食品并不是过期食品,在有效期内仍可以安全食用。消费者要的就是一个知情权,而不是受骗的感觉。
资料图片
北京到南京,买家没有卖家精。这个“精”还应体现在为消费者服务上,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期待着我市的超市都建起临期食品专柜(区),能让消费者购物省心、放心、安心,还何愁不顾客盈门、财源滚滚呢?
快过期食品混搭卖,超市难觅“临界专柜(区)”——
酸奶买一送一,面包买大赠小……这样的“实惠”相信我市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乍一看很划算,但一定要看看是否快要过保质期。针对“临期食品”,早在2012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曾发布一则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并鼓励和引导经营者在经营场所设立专柜(区)。那么,我市的超市对“临期食品”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呢?为此,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市区多家超市一探究竟。
现象:新旧商品混搭卖
3月8日下午,市区开源路南段某超市,在乳制品、饮料销售区,被印有“买一送一”字样胶带捆绑销售的某品牌早餐奶正被火热促销中。记者随手拿起一箱被赠送产品,发现箱底上打印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12月24日,根据3个月的保质期,可以推断该商品距离最终食用期仅剩半个月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类似这种被“捆绑”销售的情况,在该区域还有其他两种。但在该区域记者并没看到有关保质期的提示性标志,在商品标签降价原因一栏,登记的是“促销、让利”等指代模糊的词汇。
同样,在市区矿工路、体育路等大型超市,不少牛奶、酸奶等奶制品都在以“买一送一”“买大送小”的组合形式出售,而无一例外的是,被赠送的商品均已离保质期不远。在矿工路某超市,以一款“买8赠4”的某品牌酸奶为例,其中正价货品的生产日期比较新,保质期有21天。而赠送的4杯酸奶生产日期有的被胶布遮挡。记者撕开胶布发现,这4杯赠送的酸奶保质期只剩下了6天。
而在市区建设路、南环路等多家小超市,记者发现巧克力、饼干等正在被特价销售的食品,距离最终食用期限更近,有些生产日期甚至被“有意”遮掩。
“如果是正价销售,消费者当然不愿意买快过期的商品,要想尽快地将这些食品销售出去,超市一贯的做法就是促销。”一超市工作人员透露,将“新鲜食品”与“临期食品”混卖,通过诸如此类的促销方式减少食品将过期带来的损失,成了市区不少商家的“潜规则”。
调查:“临界专柜(区)”难觅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并非所有消费者都排斥“临期商品”。“‘临期食品’与过期食品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消费者更在意的是获得知情权。”市民李自阳告诉记者,与其以促销的方式将新旧商品混搭在一起“诱导”消费者,不如光明磊落地为“临期商品”设专柜(区)。
8日、9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市区矿工路、体育路、中兴路、开源路、光明路等7家较大的超市,只在光明路南段一家超市发现了“临界商品”区。3月9日上午,在该超市中部拐弯处某食品区的上方,记者看到了红色的“临界期商品”提醒牌,该“临界期商品”区仅有4排食品,且多为膨化食品、鱿鱼干等袋装食品,范围小、数量少,提示牌摆放不醒目。记者在该区域停留的十多分钟内,虽然这些商品被半价销售,但无人问津。“别的超市都没有,所以对这个标志也没留意过,况且他们把提醒牌摆在拐角处,也不容易看到啊。”有购物者表示。
该超市某食品促销员告诉记者:“把临期商品归在一起卖,效果不及捆绑促销。”
“将‘临期食品’与新鲜食品捆绑起来销售,不仅能把‘临期食品’卖出去,而且还能拉动正常食品的销售。”市区体育路某超市销售人员透露。
“‘买一送一’‘特价’这样的字眼难道不就是对‘快过期’的提示吗?”采访中,一些超市相关负责人给出这样的回应。
“在外出学习培训时,发现有不少城市的超市设立了‘快到期食品专柜’,将临近最终食用期的食品进行集中陈列、降价销售,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听说不但没有影响销量,反而提高了商场的美誉度。”市区某超市经营者向记者坦言,实际上他们愿意尝试,但是有隐忧:“设立销售专区,消费者能不能接受?会不会认为是商家对低劣产品的倾销?所以,即使是政府鼓励,商家也要谨慎进行。再说咱平顶山的超市专门在醒目位置开辟‘临期食品’销售区的做法很少,做生意有时候也有跟风心理。”
[编辑:曹力] 手机看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