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全力推进“十大工程”
“十大工程”计划实施79项重点项目,总投资
247.2亿元,其中完成30项,投资额32.54亿
元。
■严守生态红线
确保全市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达37%以上,各市、区(除姑苏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外)受保
护地占国土面积达20%以上。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
关停、淘汰600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31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单位GDP二氧
化碳排放降低率达4.35%;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
用试点。
■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
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整治各类燃煤锅炉,淘汰老旧车船,提高城乡保洁和建筑施工防尘水平,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阳澄湖生态优化和七浦塘综合整治、镇村黑臭河道治理、古城河道水质提升等工程,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监测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达55%以上。
■倡导绿色生活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广新建绿色建筑,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鼓励检举揭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健全完善生态制度
出台《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出台实施《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每年考核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企业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