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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市教育局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设立食品安全专管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各校落实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专管员,层层明确目标责任,形成良好的运行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着力改善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各学校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食堂等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建立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要求各校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采取多种形式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四是加强采购管理,规范索证、验收及台账工作,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格入库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验收台账制度,做到证、票、货相符。
五是建立健全自查、互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督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整改不到位的,对其严肃处理。督促学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刘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