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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04 09:13  浏览次数: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9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高憬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收案首次突破20万,达到212262件,审执结206436件,诉讼标的总额420.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5%、7.3%和42.4%。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的各项部署,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服务。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深入地铁5、6号线、新区“十大战役”、中新药业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及时了解司法需求,妥善解决法律难题,助推大项目好项目顺利实施。服务金融改革创新,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关于审理动产权属争议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市动产融资担保的交易安全,解决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审结融资租赁、股权基金、商业保理等新类型案件771件,促进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保障诉讼权利、快速化解纠纷等方面推出24项具体措施,支持非公经济和国有经济平等发展。加大对科技小巨人、知名品牌和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天津威科真空开关公司专利权案、永元德商标权案等案件740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海事海商审判,与天津海事局建立司法协调机制,增设南港工业区巡回审判点,审结船舶建造、航运、仓储、贸易结算等案件561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保障平安天津建设。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审结上述案件2919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网络、电信诈骗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1443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其中,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近7亿元人民币,涉及28个省市1万余名被害人,法院依法对两名主犯判处死缓,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置涉案资产,既震慑了犯罪分子,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1件,判处罪犯153人。坚持宽严相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4779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立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程》,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就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科学立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990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深入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举办讲座174次,促进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营造尊法崇法良好氛围,强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以案释法,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

  ——促进美丽天津建设。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海洋、水源地、大气污染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非法向河道、沟渠、土地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案件60件,判处罪犯81人。配合优化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依法审理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房屋征收等案件484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1341件,保障旧城区改造、城市路网建设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护民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深化诉讼服务功能,完善导诉、立案、调解等职能,实行立案材料、诉讼流程、诉讼风险、诉讼权利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参与诉讼。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22.9万件次。拓展诉讼服务空间,分步推进网上预约立案、在线咨询,提供在线服务1.1万人次。尝试运用网络视频对境外证人质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信息化带来的诉讼便利。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推广社区法庭、假日法庭、旅游法庭等便民举措,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多元化解民生纠纷。制定《关于适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实现了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1.9万件,推动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审结房屋买卖租赁、物业、供热等案件3.2万件,维护群众生活秩序。审结道路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赔偿案件1.9万件,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7031件,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劳动争议联动化解白皮书,公布十大典型案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审结农产品加工、土地承包权流转等涉农案件826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压缩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共强制申报财产7938人,限制高消费69人,限制出境177人,司法拘留429人,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执行联动,协调各方力量共同破解执行难这一社会问题。向工商、金融等管理部门通报32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在互联网公布,使其在融资信贷、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与市监狱局协调,将罪犯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情况作为减刑、假释的参考依据;与市拘留所协作,对拒不履行裁判的被拘留人进行帮教,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全市法院执结标的总金额达人民币180.77亿元,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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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