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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共服务建设3年计划公布 涉住房医疗等
时间:2014-03-26 08:26  浏览次数:

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年计划昨日公布 涉及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热点

在2016年前,我市居民在1小时内能到达三级医院、9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青岛市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左右,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残疾人高中阶段将免学杂费、启动青岛德国建筑群、齐长城等10个文物保护项目……昨天,《青岛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昨天发布。

根据计划,我市的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公共安全、基本环境服务和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将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呢?行动计划对此实行分类解读。

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同病同助”

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救助制度,完善对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的特殊生活补助制度;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同病同助”目标,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取消起付线,强化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救助程序和结算办法,提高救助效率。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完成市儿童福利院改造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治和康复设施,培养一批具有资质的孤残儿童护理员。拓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功能,每个市建有一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发挥救助保护作用。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

居民在1小时内能到三级医院

扩大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覆盖率,到2016年,力争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妇产前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和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村急救等能力建设。提高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我市将开工建设市立医院东院二期工程、红岛医院等大型综合医院,增加全市医疗设施总量,在全市形成布局规划合理、优势学科突出、技术水平较高、全市居民可及的三级医院服务网,居民在1小时内能到达三级医院。改善区(市)级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每个街道或每3—10万人口配置一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发展战略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科医生培养计划。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临床培养基地,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实践基地,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通过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16年,力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镇(街道)卫生院有2—3名全科医生。

参保人数180万人左右

我市提出2016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具体标准。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缴纳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8%,职工缴纳本人工资的8%,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参保人数375万人左右;在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基础养老金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政府适当补贴,符合条件的居民实现应保尽保。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中,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9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左右,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9%左右,职工缴纳本人工资的2%,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参保人数315万人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7.2万元以上,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00元,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城镇非从业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00元,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参保人数80万人左右,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

在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中,为失业保险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费,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参保人数180万人左右。

到2016年新增公租房不低于3万套

建立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加快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到2016年,我市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标准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基本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住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 来务工人员,主要为成套中小户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3万套,棚户区改造居民住房不低于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主要包括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水平,市级财政户均补助0.8万元,中央、市、区(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与个人自筹等相结合,改造农 村危房1万户。

公办教师将被派进民办园

在九年义务教育方面,我市将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在普通高中教育方面,我市将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合理控制学校规模,加快建设寄宿制现代化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在中职教育方面,我市将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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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