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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于日前发布了2014年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增强防范意识。
消费者应如何选择就餐场所?用餐时又该怎样点菜?记者从预警公告上看到,市民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如果就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拨打96317,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同时,预警公告上明确指出,市民用餐时应尽量选择热菜,注意辨别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慎用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鲜黄花菜、秋刀鱼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河豚、织纹螺、毒蘑菇等有毒有害和来历不明的食品。
当然,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不仅要靠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更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预防措施。记者在预警公告上看到,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原料采购需索票索证,不使用腐败变质或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及其制品。
更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好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消毒环节,供应食物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供应前需彻底加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