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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进口奶粉中文标签有新规 不合规既不合格
时间:2014-03-31 13:48  浏览次数:

4月1日起进口奶粉中文标签有新规 不合规既不合格

2014-03-31 13:26:20

来源:江苏新闻网

  中新江苏网无锡3月31日电(孙文荆 张剑慧 陈涛)31日,据无锡市江阴检验检疫局方面消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33号公告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对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除对中文标签等进行规范外,公告还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进口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等。

  江阴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选购合格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最重要的是要购买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在购买过程中,一是看中文标签,合格中文标签应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其内容不仅要和外文内容完全相同,还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和固体物含量,原产国家或地区,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指南,制造、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国内总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能量和营养素等信息。二是看卫生证书。所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都会签发《卫生证书》。对于进口奶粉而言,不一定每罐奶粉都有卫生证书,但商家应明示相应批次的《卫生证书》,大型超市至少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等。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奶粉时,可要求商家出示证书的复印件或原件,确认货证相符。

  据介绍,截至目前,江阴口岸没有受理过乳制品的进口报检。

编辑:翔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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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