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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食药监局开展专项行动 严查违法产销儿童鱼肝油
时间:2014-03-31 14:05  浏览次数: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部分企业未经保健食品许可,使用普通食品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刻意欺诈消费者、谋取不法利益、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芝罘区食药监局按照烟台市局要求及芝罘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的紧急通知》(烟芝食办安〔2014〕2号)精神,立即将相关文件分别转发给区工商局和质监局,并组织执法人员对芝罘区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三十五家药店的保健食品生产及鱼肝油类产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

 

经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与批准内容相一致的产品,不存在未经许可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行为。各药店所售鱼肝油类产品均由合法渠道购入,未发现经营央视“3.15”曝光企业生产的鱼肝油类产品。

 

下一步芝罘区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经营销售,切实保障儿童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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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