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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01】 【来源: 河津政府网】 【网络编辑:】
3月28日,市城管办和食药监局联合召开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或现场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对市区食品摊贩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市城管办主任李昌强、食药监局局长姚高彦等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城管办和食药监局关于对市区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及具体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将对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实行登记制度,各摊贩在取得《食品摊贩登记证》后,到市城管办进行统一编号,办理统一餐车标识,在市政府划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段内进行生产经营。要求各食品摊贩在规划区域内根据要求整齐摆放,在摊点前摆放文明桶,注意摊点周边卫生,做到摊走场清,不留垃圾;改善加工条件和人员技能差等问题,要求各摊点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让城市文明进一步提升。
(史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