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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新设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1.将质监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卫生局承担的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市食药监局。2.将食安办承担的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职责,划入食药监局。3.新设直属分局,主要负责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此外,新机构在落实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着力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