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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出新意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4-04-03 09:54  浏览次数:

  田头餐桌“分兵把守” 收购储运纳入监管 

  “南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意见最快这个月能出台。”昨天,市农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意见不仅将对地产农产品执行更严格的准出、准入制,还将对入城的外地农产品执行严格的准入,以确保市民每天消费的农产品中百分之八九十的外地货源的安全。该新规目前正送审待批,本月有望下发执行。 

  从田头到餐桌今后归两家管 

  改变多头监管“都不管”现象 

  “新规最大亮点是体现全程监管,且不留空白地带,改变过去农产品安全多头监管造成的‘都不管’现象。”市农委质管处相关人士说,新规分几方面强化南京“舌尖上的安全”,如明确界定监管职责、强调收储运过程监管等。今后,南京“舌尖上的安全”主要由市农委和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到市场销售前,由市农委管;从销售开始到收储运,最后上市民餐桌,由市食药监局负责。 

  但仍有两项职能没纳入此监管范围,一是生猪屠宰,由于南京食药监局刚挂牌,相关职能定位仍有待调整完善。原属市工商部门监管的生猪屠宰,目前还未调整;二是储备肉和储备蔬菜,目前仍由市商务局负责,但这些肉、菜最终要上市场,如何纳入新规监管范围,相关部门仍在协商。 

  农产品“走在路上”也管起来 

  消除收储运监管“盲点” 

  “过去农产品在田里和进市场后都有人管,但中间收储运环节是监管盲点,给农产品安全违规、违法留下了空间。”市农委质管处相关负责人说,我国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从收购到储运没有对应的监管条款,食品安全法有关于农产品运输许可权的条款,即申请运输许可执照,但没有对运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且只面向申请运输许可执照的企业,不包括实际承担农产品收储运的农户个体、农业合作等。 

  “新规将首次明确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监管职能由市食药监部门承担。”该负责人说,新规一旦执行,南京将是全国较早明确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监管职能的城市。 

  新规出台“呼应”史上最严农残国标 

  设“食品警察”是趋势 

  “南京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的举措,呼应了近期国家频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好政策。”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说,近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最大农残限量国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出台,8月1日起将执行;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也联合发消息称,我国将专门成立食药品违法侦查局,公安部设“食品警察”。 

  “滥用农药触犯法律法规,今后都由专职‘食品警察’管。”市农委相关人士说,一旦国家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成立,南京会按统一部署设专职“食品警察”,侦办食药品领域犯罪。目前由农业等相关部门监管、侦办农产品违禁用药等仍有难度,如违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犯罪、跨区域作案,调查取证就很难。 

  据悉,新国标将首次制定果汁等初级加工产品农残限值,涉及的农药品种也几乎覆盖所有常用农药,以适应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时的病虫害防治要求。市民最担心农残超标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又新增一批品种被规定了农残最大限值,其中水果增加473项限值,蔬菜(包括食用菌)增加431项。(记者 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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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