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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六月出问题由商家承担 消费者需细心检查地板
时间:2014-04-07 23:03  浏览次数:

一直都说“顾客就是上帝”,但身为“上帝”的消费者们却时常抱怨,这“上帝”当的实在有些憋屈,尤其在家装方面,但凡摊上商家侵权的事儿,漫漫维权路真心不好走,说好的公平价格、公平选择,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在新经济时代,消费环境是越来越安全还是越来越糟糕?消费领域纠纷不断,日用品、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让消费者纠结,也让企业困惑。官方的回答超越了这种情绪的相对性:建立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社会,需以消费者权益保障为前提。

1994年1月1日,我国首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成为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里程碑式事件。今年3·15,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修”后的“首秀”,很多新变化让我们惊喜不已。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3·15后,网络购物开始有了“后悔权”,7天无理由退换从网购平台的自律准则上升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消费法规层次。

作为当代公害,垃圾短信每一天都在侵扰我们的生活。截至2013年三季度,中国手机用户已超过12亿,其中大多数遭遇过广告短信骚扰。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装修维权举证难?鉴定费用太高?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对于地板产品出现的甲醛超标现象,消费者可及时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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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